数字摄影思辨 2006.3.12

一直以来我们回答什么是数字摄影的时候,都会说它是传统摄影数字化后的产物,是将胶片换成了传感器,它有若干优点、若干缺点等等。这些技术性、公式性的回答背后,我们这些传统摄影语境的人往往会忽略一点,那就是只看到“摄影”的变化,没有看到前缀“数字”在这个复合定义中所起到的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

摄影是将现实世界存档的工具,是人类视觉的机械延伸,我们拍摄绘画、拍摄舞蹈、拍摄建筑、人物、风光,并将他们以“照片”的方式记录下来。当“摄影”变成“数字摄影”,一个最主要的变化是“视觉”被完全编码了。 编码化的优势是它的可控制性和模拟性,我们可以控制构成图像的每一个分子“像素”或者构成像素的原子“比特”。

举个例子,比如除了改变颜色、调整清晰度等应用外,一幅图像完全可以变得像一幅画(不是所谓画意摄影),即完全具有肌理、笔触、质感,具备绘画语言完全的表达能力。因为我们的视觉是平面的,而摄影是最类似人类视觉的再现方式。 以前摄影不具备重新编码的能力,拍摄下来的图像只有少数几种修改的方法,传统摄影在这里很像美术中的 “版画”,它们通过固定的网版来创作复制品,用更换油墨或技术细节等方式在有限的范围内获得相对不同的效果。

我们类比了几种视觉再现形式的差异:

摄影 数字影像 版画 绘画
表格:几种二维平面视觉再现形式的类比

通过上表,我们意识到的是,数字影像在表现形式和能力上的各项突破,使其既可以是摄影风格(视觉再现)的,又可以是版画或绘画风格的(人的艺术参与),这是正常的两条发展路线。

摄影在发展初期,曾经有模仿绘画的画意摄影,又有反对模仿绘画的直接摄影又或者施蒂格利茨的摄影分离派等等运动,这错综复杂的摄影理念之争显示出摄影严重的身份认同危机。摄影的尴尬在于它借助了机械,以至于被认为是“玩意”,应该说,随着“迎新春工会职工摄影书法展”这样标题的广泛使用,民间摄影的艺术外壳早已被人民群众实质上剥离了,“艺术为人人,但人人不可能都艺术”。

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音乐、绘画还是摄影,真正意义上的艺术表现能力始终在少数被“眷顾”的天才手里。 摄影学院的第一节课,无论哪个老师,都会无情的消灭你对摄影的艺术想象。摄影更多是专业技能,这里培养的是一个社会人,至于能否成为艺术家,这是一个个人自由发展的过程。这应该是对摄影身份认同的最为理性的认识。 无论摄影人怎么处理这种身份关系,在艺术表达形式里,摄影这种“谁都会”并过多借助机械的再现方式向来是不被注意的。 但进入数字化语境中我们发现情况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当代绘画借助摄影的因素在不断增加,从超写实到当代艺术,我们在传统艺术表现形式中越来越多的发现摄影观察的影子,艺术家借助拍摄的图片进行创作早已不是秘密,而更多的艺术家借助数字软件调节影调与效果,以生成的图像为蓝本再画到画布上,这早已说明融合已大势所趋,原因只有一个,数字摄影的能力早已超越绘画所能表现的范畴。

数字摄影在继承摄影纪实性的基础上,因其超越画笔的表现力(当然可以再现绘画的表现力)而变化为一个核心媒介,如此,评价艺术的标准再次成为人的能力的差异,而不是媒介差异。 当形式(艺术语言)成为次要的时候,最重要的还是要表达的内容,桑德、毕加索、马奈、阿杰特、康定斯基、塞尚、杜尚、布列松、沃霍尔,是因为他们对视觉再现的独特贡献而载入史册,他们不是画家或摄影家,而是视觉艺术家和艺术语言演讲家。

我们一直用艺术感染力来评价一幅视觉艺术作品而不是形式,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历来摄影能保留艺术身份的重要因素。好的摄影作品比一般的绘画作品更能引起观者的感触,我们因为历史上那些杰出的摄影师的贡献而对摄影充满理想,在数字影像的媒介下,正应该是摄影界抛开“画意”与“纪实”孰为艺术的诡辩,进入全新纪元的时刻。

之所以写下这些,是因为我们即将进入一个深度触及数字图像创作核心的领域,当你完全认识到数字影像所具有的表现能力时,需要一些鼓舞,但更多的是需要一些警醒。数字确实很容易达到和实现一定的艺术效果,但这总是不够的,真正的艺术表现历来需要一双热爱生活善于发现的眼睛,深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判断,再加上一定的技术表现能力,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数字技术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在藉由摄影所拍摄的“既定现实”影像基础上,要想完成真正有意义和深度的作品,需要的付出比绘画要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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